通城法院執結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
作者: 通城法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4-21 訪問次數:1716
4月17日,通城法院依法執結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將被執行人從非法侵占的房屋內強制遷出,周邊群眾紛紛為法院的依法辦事與雷厲風行點贊。
2002年,為了建設汽車站,鎮政府將被執行人胡某某的土地依法征收,并按照規定給予了征地補償,當時雙方并無異議。2012年,縣運管所在獲得相關的審批手續后,按照規劃分兩期對客運站進行施工,但在二期工程完成后,胡某某卻以建房土地曾是其承包地為由,強行侵占客運站的兩間房屋,多次溝通無果后,運管所將胡某某起訴至法院。
2016年4月13日,通城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責令胡某某在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侵害,退出所侵占的房屋。胡某某上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判決生效后,胡某某仍拒不騰退所侵占房屋,鎮里、村里多次與其溝通,均無果而終。
今年4月6日,通城法院向胡某某下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三日內退出所侵占房屋,胡某某對此置若罔聞。為了維護法律權威和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法院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4月17日,通城法院執行人員在鎮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組的協調下,依法對胡某某所侵占房屋實行強制遷出,對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拆除、打包,并逐一清點、記錄后,協助搬家公司搬運物品。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