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壩法院干警獲贈被執行人錦旗
發布時間:2017-12-07 訪問次數:2033
12月6日,葛洲壩人民法院執行庭法官謝鳴及執行團隊,收到了當事人送上的感謝錦旗。與以往不同的是,這面錦旗來自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的被執行人。
根據(2012)鄂葛洲壩民初字第00257號民事判決書,被執行人需將房屋恢復原狀后返還并支付申請執行人房屋滯納金和水電費共計18456.27元。但因被執行人拒不簽收法律文書,無視騰退公告,消極對抗執行,11月23日,葛洲壩法院執行庭擬對被執行人胡某承租的葛洲壩燃氣有限公司房屋進行強制騰退,鑒于被執行人可能會暴力阻礙執行,全院為保證騰退順利進行,特召開風險評估會,商討應急預案,以避免突發事件和可能出現的輿情風險。
考慮到被執行人遭騰退之后無家可歸,而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在房屋用途、租金等分歧上仍存在統一意見的可能,所以直到執行前晚,該院執行員仍沒有放棄說服當事人雙方以各種合理的方式達成和解。最終,通過苦口婆心幫助申請執行人理思緒,幫助被執行人明事理,用溫和、巧妙的方式讓雙方冰釋前嫌,達成和解。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