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老紅軍后代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4月18日,被執行人王某向南漳法院執行局提交了一份還款申請書,他在申請書中這樣寫道:“我和我妻子都患有疾病,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在死亡之前,我和妻子決定將欠南漳縣農商銀行的貸款還清,保持老紅軍子女的光輝形象”。其后,這位老紅軍后代將貸款還清,這是南漳法院“霹靂行動”開展以來,執結的第一起長達十年的執行積案。
2005年2月,王某向南漳縣農商銀行借款15萬元用于購車做生意,期限為9個月,由于生意失敗,嚴重虧損,王某無力償還借款。2007年,南漳縣農商銀行向南漳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王某償還南漳縣農商銀行借款本金15萬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由于王某無償還能力,案件曾一度中止執行。2014年全國法院開展清理金融積案活動,南漳縣農商銀行向南漳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該案。案件恢復執行后,被執行人王某履行了32000元,對于剩余的借款王某表示自己再無執行能力,案件承辦人將被執行人王某納入了失信名單,該案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擱置。
2017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活動的攻堅之年,南漳法院按照省法院活動方案,積極開展“霹靂行動”,于3月份率先清理出該院自2008年以來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積案,掛圖作戰,分案到人,并充分發揮失信名單的懲戒作用,將失信人員名單在微信、電視臺及縣域各大公共場所進行曝光,南漳縣農商銀行與王某的金融借款案件被納入了積案清理范圍,王某也在失信名單曝光之列。4月18日,王某向南漳法院提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請書,表示自己愿意還款。在收到這份還款申請書后,執行局常務副局長吳軍立刻聯系南漳縣農商銀行與被執行人進行協商,南漳縣農商銀行了解到王某及家人的特殊情況后,表示只需王某償還本金,利息可以免除。
最終,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王某償還了所有貸款本金。至此,該起長達十年的執行積案順利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