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法院為煤礦工人集中發放執行款
作者: 劉仲 發布時間:2019-02-14 訪問次數:4716
2月13日,來鳳縣法院綠水人民法庭開展恩施州大順發煤礦有限公司工人工資執行款集中發放活動,為20余名煤礦工人集中發放了30.83萬元工資。
2014年前后,申請執行人唐某某、胡某某等20余人受雇于恩施州大順發煤礦有限公司從事煤礦作業。后經結算,該公司共拖欠唐某某、胡某某等人工資款項65.73萬元。唐某某等煤礦工人隨后將該公司起訴至來鳳縣法院。后經來鳳縣法院綠水人民法庭調解,該公司承諾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工資。2017年1月23日,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資,來鳳縣法院向唐某某等人集中發放了36.41萬元執行款。2019年春節前夕,經來鳳縣法院綠水人民法庭多次督促,該公司最終將剩余30.83萬元標的款(含執行費)轉賬至來鳳縣法院賬戶。
為確保煤礦工人外出務工前順利領到工資,來鳳縣法院綠水法庭在節后上班便立即通知了唐某某等人到法庭集中辦理領款手續。至此,一起涉及20余名煤礦工人的涉民生案件圓滿執結完畢,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障。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