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法院、公安攜手抓“老賴”
作者: 司欣梅/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1-02 訪問次數:2772
10月31日上午,來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接到恩施市紅廟派出所民警的電話,得知該院的被執行人方某已被控制,于是火速趕往紅廟派出所,當場對方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并送交拘留所。
原來,方某從外地回來鳳,打算在恩施留宿一晚,在酒店登記入住后,行蹤即時被公安的網上布控系統捕捉,紅廟派出所立即出動警力將其控制,并通知了法院。
2015年6月5日,方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從來鳳縣往湖南龍山縣方向行駛,車輛行至龍山縣岳麓大道公交車首發站路段時,往左越過中心雙實線與對面正常行駛的吳某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吳某受傷。2016年10月,來鳳法院審理判決方某賠償吳某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兩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方某未自覺履行義務,吳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發現方某長期在外務工且住所不定,多次電話聯系方某到法院履行義務,但是方某拒不接執行法官的電話,逃避執行。
此次被拘留的方某終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開始聯系家人。下午2點30,方某家屬送來2萬余元的賠償款,案件得以執結。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